站内搜索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并购重组 > 合作建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?
合作建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?
新闻来源: 文章作者: 时间:2014-2-28 21:32:19 点击:3945
核心提示:
 问:两个单位合作建房,一方出地,一方出资金,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,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?

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》(财税〔199548号)第二条规定,对于一方出地,一方出资金,双方合作建房,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,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
浙江税务律师网(www.lihun64.com)
Email:wangzzlaw@163.com 站长QQ:349626950
浙ICP备06040941号